双兴村是“延寿大米”核心种植区、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下的黑土农耕村,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东部安山乡南部,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安山乡,地形以松花江流域冲积平原为主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与特色养殖,清末由山东移民建村,是延寿县乡村振兴示范村之一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双兴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安山乡
- 经纬度:东经128°19′-128°22′,北纬45°29′-45°32′
- 区域面积:5.2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3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320户、980人(2023年,来源:安山乡2023年报)
- 气候类型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
- 车牌代码:黑A
- 行政区划代码:230129201203
- 电话区号:0451
- 邮政区码:150763
- 特色标识:“延寿大米”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基地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清末属长寿县(延寿县旧称)安山堡;1956年设双兴生产大队,隶属安山乡;1984年改为双兴村(来源:《延寿县志1986-2005》)。
现任区划
下辖3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安山村,南至华炉村,西至富星村,北至集贤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松花江流域冲积平原,海拔120-150米,地势平坦开阔(数据基准:2022年延寿县地形测绘报告)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2.6℃,年降水量570mm,无霜期125天(来源:延寿县气象局2023年数据)。
水文条件
黄泥河支流流经村域,灌溉面积1200亩;有小型水库1座,库容30万立方米,保障农业用水。
土壤类型
以黑土、草甸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3-5%,肥力中等,适配水稻、玉米等作物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4500亩(2023年),人均4.6亩;林地面积300亩,草地面积150亩。
水资源
地表水储量约50万立方米,地下水可开采量12万立方米/年;有灌溉渠道3条,总长5公里。
生物资源
农作物:水稻、玉米、大豆;家禽:东北黑猪、本地土鸡;特色品种:延寿大米(稻花香2号)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980人,户均3.06人,性别比105:100,60岁以上人口占22%(来源:安山乡2023年报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8%,满族、朝鲜族占2%,散居村域内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三次产业比为65:10:25(2023年)。
第一产业
水稻种植3000亩(稻花香2号),玉米1200亩,东北黑猪存栏500头;2023年第一产业产值120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小型农产品加工厂2家,主要加工大米、玉米糁;2023年产值150万元。
第三产业
特色业态:水稻采摘园1个,农家乐2家;2023年接待游客1.2万人次,产值80万元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.8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(来源:延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报告)。
发展举措
实施“稻渔综合种养”项目,2023年新增产值30万元;与电商平台合作销售延寿大米,年销售额达500万元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无村级小学,适龄儿童均到安山乡中心小学就读,义务教育普及度100%。
医疗卫生
村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2名,配备基本诊疗设备;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率99%。
基础设施
村内主干道硬化率100%,通乡公路为三级公路;有文化广场1个(面积1200㎡),太阳能路灯50盏;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80%。
社会保障
互助养老点1个,服务60岁以上老人;低保户15户,特困供养3人,保障率10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清末山东移民建村,现存百年老井1口(县级文物保护点,2018年认定)。
民俗文化
春节扭秧歌、端午包粽子、中秋赏月等传统活动传承良好;东北二人转业余表演队1支,年均演出10场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记录的地方名人。
地方特产
延寿大米(双兴村核心种植区):颗粒饱满,口感软糯,富含蛋白质;2013年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;2023年种植3000亩,产值800万元,产品销往北京、上海等城市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为水泥路面(宽4米);通乡公路为三级公路,连接延寿县城与安山乡。
公共交通
每日3班往返延寿县城的客运班车,车程约40分钟。
其他交通
距延寿火车站25公里,需自驾或乘坐班车接驳;无大型交通枢纽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:延寿县“水稻种植示范村”(延寿县农业农村局)
- 2022年:哈尔滨市“文明村”(哈尔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)
数据参考来源
- 延寿县人民政府.《延寿县2023统计年鉴》[M].哈尔滨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2024:120-121.
- 安山乡人民政府.《安山乡2023年度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1-15.
- 延寿县气象局.《2023年延寿县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2-01.
- 延寿县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乡村经济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05.
- 哈尔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.《关于表彰2022年度哈尔滨市文明村的决定》[EB/OL].2023-01-2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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