鸡王村是中原农耕特色村落、尉氏县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村,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北部庄头镇东南部,隶属河南省-开封市-尉氏县-庄头镇四级行政体系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主导产业为无公害蔬菜种植与畜牧养殖。明初由山西洪洞县移民建村,2006年划归庄头镇管辖,是尉氏县“一村一品”重点培育村落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鸡王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庄头镇
- 经纬度:东经114°17′-114°19′,北纬34°47′-34°49′
- 区域面积:2.8平方公里(2023年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小组
- 户籍人口:1200人(2023年,来源:《尉氏县统计年鉴2024》)
- 常住人口:1050人(2023年,来源:《尉氏县统计年鉴2024》)
- 气候类型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热同期
- 车牌代码:豫B
- 行政区划代码:410223101205
- 电话区号:0371
- 邮政区码:475501
- 特色标识:尉氏县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(2022年认证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初(1368-1424年):由山西洪洞县移民迁入建村,原称“王庄”;
清代:因村内养鸡业兴盛,更名为“鸡王村”;
2006年:行政区划调整,由原大马乡划归庄头镇管辖(来源:《尉氏县志2011-2020》)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小组,边界东至大马乡任泽村,南至庄头镇庄头村,西至庄头镇韩集村,北至庄头镇高寨村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黄河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海拔65-70米,无明显起伏(数据基准:尉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地形测绘)。
气候特征
温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14.1℃,年降水量670mm,无霜期215天(来源:开封市气象局2023年气候公报)。
水文条件
贾鲁河支流(鸡王支沟)流经村北,灌溉面积1500亩;村内有机井3座,保障农业用水。
土壤类型
以潮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1.2%-1.5%,肥力中等,适配蔬菜、小麦、玉米等作物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2100亩,人均1.75亩;林地面积120亩(2023年,来源:尉氏县自然资源局)。
水资源
地表水储量约50万立方米,地下水可开采量12万立方米/年;有机井3座、灌溉渠道2.5公里。
生物资源
农作物:小麦、玉米、黄瓜、番茄;特色品种:无公害黄瓜;畜禽:生猪、蛋鸡;无珍稀保护物种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3年户籍人口1200人,320户,户均3.75人;性别比105:100;60岁以上人口占18%(来源:《尉氏县统计年鉴2024》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5%,回族占0.5%,无集中聚居区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三次产业占比:65:15:20。
第一产业
蔬菜种植面积1200亩(黄瓜500亩、番茄300亩),年产蔬菜1.5万吨;生猪养殖存栏500头,蛋鸡存栏1.2万羽;2023年第一产业产值3200万元。
第二产业
小型农产品加工厂3家(蔬菜分拣、包装),年产值500万元;主要产品为净菜、真空包装蔬菜。
第三产业
农资超市2家、电商服务站1个(2023年线上销售额150万元);乡村旅游初步发展,年接待游客2000人次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.8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(来源:庄头镇政府2024年工作报告)。
发展举措
实施“一村一品”蔬菜种植项目,与开封市永辉超市签订直供协议;2022年建成电商服务站,拓宽销售渠道;2023年获评庄头镇“集体经济先进村”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村小学1所,教学班3个,学生80人,教师5人;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医疗卫生
标准化卫生室1个,医护人员2人,配备血压计、血糖仪等基础设备;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率98%。
基础设施
硬化道路3.5公里(宽4米),太阳能路灯50盏;污水处理站1座(日处理能力50吨);自来水入户率100%。
社会保障
养老互助点1个,覆盖60岁以上老人;低保户12户,特困供养户2户,保障率10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明初建村,村内有清代古井1口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20年认定)。
民俗文化
春节庙会(正月初一至初三)、二月二龙抬头舞龙活动;传统技艺:手工编织(竹篮、草席)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记录的知名人物。
地方特产
鸡王无公害黄瓜:脆嫩多汁,含糖量3.5%,无农药残留;2022年获尉氏县无公害农产品认证;年产值2800万元,供应开封、郑州市场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县道X038穿村而过,双向两车道,连接庄头镇与大马乡;村内道路全部硬化,通达各村民小组。
公共交通
城乡公交3路(尉氏汽车站-庄头镇-鸡王村),每日6班次,单程票价3元。
其他交通
距尉氏县汽车站15公里,车程25分钟;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2年:尉氏县“无公害蔬菜示范村”(授予单位:尉氏县农业农村局)
- 2023年:庄头镇“集体经济先进村”(授予单位:庄头镇人民政府)
数据参考来源
- 尉氏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尉氏县志(2011-2020)》[M].郑州:中州古籍出版社,2019.
- 尉氏县统计局.《尉氏县统计年鉴2024》[EB/OL].2024-03.
- 开封市气象局.《2023年开封市气候公报》[EB/OL].2024-01.
- 尉氏县农业农村局.《2022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名单》[EB/OL].2022-12.
- 庄头镇人民政府.《庄头镇2024年工作报告》[EB/OL].2024-0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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