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坝村是豫东平原传统农业村,隶属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褚庙乡,地处民权县东北部、褚庙乡东南部,地形平坦开阔,主导产业为粮食种植与农产品初加工,历史可追溯至明清时期,现为褚庙乡粮食生产核心村及高标准农田示范村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赵坝村(无别名)
- 所属地区: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褚庙乡
- 经纬度:东经约115°13′-115°14′,北纬约34°36′-34°37′(民权县地理信息系统2023年数据)
- 区域面积:约1.8平方公里(耕地1200亩,2024年)
- 下辖地区:5个村民组
- 户籍人口:1260人(360户,2024年,褚庙乡统计年报)
- 气候类型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
- 车牌代码:豫N
- 行政区划代码:411421208205(民权县民政局2023年备案)
- 电话区号:0370
- 邮政区码:476814
- 特色标识:民权县高标准农田示范村(2023年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明清属归德府睢州,民国划归民权县;1949年后属褚庙区;1958年为褚庙公社赵坝生产大队;1983年公社改乡后设赵坝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至今(《民权县地名志》1998年版)。
现任区划
下辖5个村民组,边界东至袁庄村、西接褚庙村、南邻谢元村、北连郝楼村,村委会驻村中心区域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黄河冲积平原,海拔52-55米,无起伏,属平原地貌(《民权县地形地貌调查报告》2022年)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14.1℃,年均降水648毫米,无霜期210天,日照2250小时(民权县气象局2024年数据)。
水文条件
通惠渠支流穿村(1.2公里),为主要灌溉水源;3座坑塘总蓄水量5万立方米,用于灌溉及养殖。
土壤类型
潮土占耕地95%,有机质含量1.2%-1.5%,适宜小麦、玉米、花生种植(民权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土壤普查)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1200亩(人均0.95亩),建设用地150亩,林地50亩(2024年,褚庙乡国土所)。
水资源
地表水径流量8万立方米,地下水埋深6-8米;25眼机井覆盖全部耕地(2024年)。
生物资源
农作物以小麦、玉米为主,特色花生种植200亩;家禽家畜以鸡、猪为主,无珍稀物种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资源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4年户籍1260人,户均3.5人,性别比106:100,60岁以上占21%(褚庙乡统计年报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9.8%,回族2户7人散居村内(2024年)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4年三次产业占比62:18:20。
第一产业
小麦1000亩(年产500吨)、玉米900亩(450吨)、花生200亩(60吨),蔬菜50亩(产值20万元,2024年)。
第二产业
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(面粉、榨油),年产值150万元;个体手工业5户(木工、编织)。
第三产业
农村电商点1个(线上销售额年增30%),农家乐1家(年接待2000人次),便民超市3家。
经济数据
20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.85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(民权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报)。
发展举措
2023年改造高标准农田800亩;2024年电商培训培育5名带头人,带动农产品线上销售增长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赵坝小学1所(6班145人,教师8人),义务教育入学率100%(2024年)。
医疗卫生
村卫生室1个(医护2人),医保覆盖率98.5%(2024年)。
基础设施
村内道路硬化率100%,文化广场1个(500㎡),太阳能路灯50盏,污水处理站1座(日处理10吨)。
社会保障
养老服务站1个,低保15户32人,特困2户2人(2024年)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清代中期建村,现存清代古井1口(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8年公布)。
民俗文化
春节庙会(秧歌队20人)、二月二剃龙头、中秋走亲访友,传承良好。
地方名人
暂无县级及以上知名人物记载。
地方特产
赵坝小磨香油:传统石磨工艺,以本地花生为原料,年产5吨,销往周边乡镇及县城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村内主干道4米宽硬化路面,通乡道X008双向两车道连接褚庙乡中心。
公共交通
每日3班城乡公交(民权-褚庙-赵坝),发车时间7:00/12:00/17:00。
其他交通
距民权火车站30公里,商丘观堂机场80公里,无大型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2023年民权县农业农村局授予“高标准农田示范村”称号。
数据参考来源
- 民权县人民政府.《民权县统计年鉴2024》[M].商丘:商丘市统计局,2024:123-125.
- 褚庙乡人民政府.《褚庙乡2024年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5-01-10.
- 民权县农业农村局.《2023年土壤普查报告》[EB/OL].2024-03-15.
- 民权县民政局.《行政村行政区划代码2023》[EB/OL].2023-12-20.
- 民权县气象局.《2024年气候数据》[EB/OL].2025-01-05.